凡具备下列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相关成绩要求(自学考试学生):
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所有课程成绩以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日期之前的成绩为准。
(四)完成并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达到第三条要求者;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者;
(四)自学考试学生考试作弊者;
(五)由于其他原因,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