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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自学考试

陕西自考法学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法学
专业代码
030101K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法学-法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西北政法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陕西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陕西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30101K,由西北政法大学等学校主考,是陕西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法学-法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陕西自考法学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等,选考科目有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学、犯罪学、保险法、国际私法、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物权法、人格权法等。

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本专业。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陕西自考法学专业(本科)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其中必设课程9门,共计41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7门,不得少于32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西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将获得由西北政法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陕西自考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法治理想与法律信仰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富有社会正义感和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陕西自考法学专业(本科)要求自考生掌握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撰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

类别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

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考试

类别

备注

公共

基础

课

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笔试

必

考

必考课9
门,41
学分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笔试

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笔试

4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专

业

核

心

课

5

00247

国际法

6

笔试

6

13702

国际经济法

6

笔试

7

00230

合同法

5

笔试

8

00227

公司法

4

笔试

9

14081

侵权责任法

4

笔试

推

荐

选

考

课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笔试

选

考

选考课
程不得
少于7门,
不得少
于32学分

11

13749

环境资源法学

4

笔试

12

13144

犯罪学

6

笔试

13

00258

保险法

3

笔试

14

00249

国际私法

4

笔试

15

00808

商法

5

笔试

16

06620

反不正当竞争法

3

笔试

17

14392

物权法

3

笔试

18

14098

人格权法

3

笔试

 

19

06999

毕业论文

0

 

必考

 

总学分

≥73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毕业论文。

其他必要的说明

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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