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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官方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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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053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成人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成人高考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成人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委负责对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茶艺与茶文化;

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茶艺与茶文化;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人高考招生当前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进档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校认同并执行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包括加分或降分政策在内的投档有关规定。

3.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学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5.学校录取结果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学费

学生学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年分三次收费,折合每次收费标准为:经管类专业:2700元/次;工科类专业:3000元/次。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xy.zjiet.edu.cn 电话:0571-85024908、8806455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0018。

十六、附则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89718483。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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