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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自学考试

北京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财务管理
专业代码
120204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北京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北京自学考试财务管理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204,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北京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北京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中级)、高级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管理会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审计学、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资产评估、企业信息系统、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等。

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的限制,凡取得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市常住的人员(取得北京市居住证)均可注册报考本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北京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旨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及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掌握财务管理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熟悉“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财务服务模式,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财务分析、投资与金融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财务管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财务管理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量分析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有关财务、金融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了解财务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财务管理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1B0044(国家代码120204)

课程

类别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说明

必

设

课

程

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笔试

必考

课程

11门,

共54

学分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笔试

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笔试

4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笔试

6

13887

经济学原理(中级)

6

笔试

7

13683

管理学原理(中级)

6

笔试

8

13140

财务会计(中级)

6

笔试

9

00207

高级财务管理

6

笔试

10

13316

财务分析

5

笔试

11

08119

管理会计

5

笔试

选

设

课

程

12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笔试

选考不

少于4门

课程,

学分不

少于

19学分

13

00160

审计学

4

笔试

14

09622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3

笔试

15

00158

资产评估

4

笔试

16

14896

企业信息系统

5

笔试

17

14653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5

笔试

 

18

10249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备注:⑴不考外语者不得申请学位;⑵不考外语者须另加考2门选设课程以补足学分。

考核方式说明

1.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实践课程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2.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进行,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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