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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自学考试

福建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代码
020401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集美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福建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20401,由集美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考试科目主要有国际市场营销学、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中级)、政治经济学(中级)、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线性代数(经管类)、英语(专升本)、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

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4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1门,共计53学分;选设课程4门,21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国际贸易与跨国跨境投资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经贸法规和业务流程,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贸易与跨国跨境投资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要求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经济学基础理论分析与研究以及业务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国际贸易市场开发、国际贸易磋商、进出口报关等方面的技能;

3.具有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经济贸易相关岗位的实践能力;

4.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熟悉国家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国际经济与贸易行业的工作要求;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考试类型

1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必设1

4

笔试

国考

2

13000

英语(专升本)

必设1

7

笔试

国考

3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4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5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6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必设2

5

笔试

国考

7

00100

国际运输与保险

必设2

6

笔试

省考

8

00140

国际经济学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9

13135

西方经济学(中级)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10

14658

政治经济学(中级)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11

14675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必设2

3

笔试

省考

12

14676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实践)

必设2

1

实践

省考

13

11544

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论文

必设3

0

论文答辩

省考

14

00091

国际商法

选设

4

笔试

省考

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选设

5

笔试

国考

16

13134

外贸英语写作

选设

6

笔试

省考

17

13683

管理学原理(中级)

选设

6

笔试

国考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4学分。

2.旧计划已通过课程“外刊经贸知识选读(00096)”(6学分),可以顶替新计划中任意不高于6学分的一门课程。

3.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4.课程“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可以用一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4学分及以上。

5.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可以用一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5学分及以上。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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