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会计学
- 专业代码
- 120203K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福州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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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203K,由福州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考试科目主要审计学、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会计、财务会计(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会计信息系统、经济学原理(中级)、英语(专升本)、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专业全部考试课程 15 门, 总学分为 73 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 具有会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 掌握会计师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 熟悉“互联网+”环境下的会计服务模式,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会计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提供“互联网+”环境下会计服务的基本能力,具有分 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会计学、公司理财、审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熟悉国家会计准则, 了解国际会计惯例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了解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 需求和国际趋势;
5.具有一定的会计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满足会计行业的工作需求;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 以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7.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考试类型 |
|---|---|---|---|---|---|---|
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必设1 | 7 | 笔试 | 国考 |
2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3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4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5 | 00160 | 审计学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6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7 | 08119 | 管理会计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8 | 13140 | 财务会计(中级) | 必设2 | 6 | 笔试 | 国考 |
9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必设2 | 6 | 笔试 | 国考 |
10 | 13752 | 会计信息系统 | 必设2 | 4 | 笔试 | 省考 |
11 | 13753 | 会计信息系统(实践) | 必设2 | 2 | 实践 | 省考 |
12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必设2 | 6 | 笔试 | 国考 |
13 | 10199 | 会计毕业论文 | 必设3 | 0 | 论文答辩 | 省考 |
14 | 00158 | 资产评估 | 选设 | 4 | 笔试 | 国考 |
15 | 00159 | 高级财务会计 | 选设 | 6 | 笔试 | 省考 |
16 | 00162 | 会计制度设计 | 选设 | 5 | 笔试 | 省考 |
17 | 0418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 选设 | 5 | 笔试 | 国考 |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3学分。
2.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3.课程“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可以用一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4学分及以上。
4.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可以用一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5学分及以上。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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