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行政管理
- 专业代码
- 120402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京师范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江苏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江苏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402,由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公共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日语(专升本)、政治学原理、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学、政府绩效管理、城市管理学、国际政治学概论、社区治理、现代公文写作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国际视野、公共情怀和公共精神;
(2)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5)树立效率、创新、服务、公正、民主、法治等政府治理理念;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4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 任选一门 | 7 |
| 4 | 14970 | 日语(专升本) ♦ | 7 | |
| 5 | 14660 | 政治学原理 ♦ | 6 | |
| 6 | 07816 | 公共行政学 | 4 | |
| 7 | 10999 | 公共政策分析 ♦ | 6 | |
| 8 | 05722 | 公共经济学 | 5 | |
| 9 | 03450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 6 | |
| 10 | 00261 | 行政法学 ♦ | 5 | |
| 11 | 14655 | 政府绩效管理 | 5 | |
| 12 | 01680 | 城市管理学 | 6 | |
| 13 | 13709 | 国际政治学概论 | 5 | |
| 14 | 04863 | 社区治理 | 5 | |
| 15 | 03954 | 现代公文写作 | 5 | |
| 16 | 10197 |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4学分 | |||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记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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