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艺术教育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艺术教育
- 专业代码
- 040105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教育学-教育学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开考类型
- 面向助学开考
- 开考地区
-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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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学考试艺术教育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40105,由湖南女子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怀化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师范学院等学校主考,是湖南自学考试面向助学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教育学-教育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南自考艺术教育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艺术概论(教育)、美育基础、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湖南自考艺术教育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核心素养,具备音乐或美术学科的专长知识技能,兼具现代艺术媒体信息技术等艺术门类综合应用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基础教育学校美育和社会机构艺术教育或文化创意等岗位从事艺术教学、活动策划、协调管理及相关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湖南自考艺术教育专业(本科)要求掌握音乐或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艺术审美、艺术发展、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以及跨学科的综合技能和教学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相关的教育文化知识,具备艺术教师的核心素养,具有某一门艺术专业为主、兼具其他艺术门类方面的通识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师素养,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艺术课程标准,掌握校本艺术课程开发和学校美育研究与实践的基本方法;
3.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从事学校美育、社会机构艺术教育和相关艺术产业工作的实践能力;
4.熟悉国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的发展趋势,了解艺术产业发展的基本动态,适应新时代学校美育、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新需求;
5.掌握艺术教育及艺术学科必需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能力,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能力;
6.具有计算机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7.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素养,以及合作创新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主干学科为教育学、艺术学。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某一具体艺术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本专业设置美术、音乐两个专业方向,考生可选择任一方向课程参加考试。本专业课程设置如下表,必考课程为8门,学分为46分;选考门数不少于6门,学分不低于27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专业名称:艺术教育 专业代码:040105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课 | 思政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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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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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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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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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569 | 艺术概论(教育)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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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149 | 美育基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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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762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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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3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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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938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 高中美术、艺术课程) | 4 | 美术 方向 | |||
13939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 高中美术、艺术课程)(实践) | 4 | |||||
8 | 13940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 高中音乐、艺术课程) | 4 | 音乐 方向 | |||
13941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 高中音乐、艺术课程)(实践) | 4 | |||||
选考课 | 推荐 选考课 | 9 | 14282 | 素描静物(实践) | 6 | 美术 方向 | 选考门数 不少于6门, 学分不 低于27分。 |
10 | 14134 | 色彩静物(实践) | 6 | ||||
11 | 14465 | 写意花鸟(实践) | 6 | ||||
12 | 14135 | 色彩学基础(实践) | 5 | ||||
13 | 14016 | 美术技法理论 | 2 | ||||
14017 | 美术技法理论(实践) | 3 | |||||
14 | 13689 | 广告设计(实践) | 5 | ||||
15 | 14735 | 装饰绘画(实践) | 6 | ||||
16 | 14703 | 中外美术简史 | 8 | ||||
9 | 00730 | 中外音乐史 | 8 | 音乐 方向 | |||
10 | 13287 | 伴奏(实践) | 5 | ||||
11 | 14023 | 民族民间音乐 | 4 | ||||
14024 | 民族民间音乐(实践) | 2 | |||||
12 | 13779 | 基本乐理 | 3 | ||||
13780 | 基本乐理(实践) | 2 | |||||
13 | 13727 | 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 5 | ||||
14 | 14218 | 声乐(实践) | 6 | ||||
15 | 14705 | 中外音乐欣赏 | 6 | ||||
16 | 13590 | 钢琴基础(实践) | 6 | ||||
毕业环节 | 17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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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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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
2.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
3.可在美术、音乐方向任选一组课程参加考试,跨方向课程成绩及学分不能顶替其他课程门数及学分。
毕业要求
1.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15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3分及以上,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2.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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