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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自学考试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消防工程
专业代码
083102K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工学-公安技术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东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东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3102K,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公安技术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消防燃烧学》《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工业企业防火》《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学》《消防工程综合实践》《消防制图》《人员疏散与救助》《森林草原防火》《矿井防火》《交通运输工具防火》《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基本技能》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本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8门73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牢固的火灾防控意识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适应消防工作发展形势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消防工程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实践技能,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初步的应急救援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公共情怀、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消防安全管理学、消防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火灾风险评估、应对安全检查、开展消防自查工作的能力;

3.掌握各类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理以及防火工程(建筑防火、工业企业防火、电气防火)相关理论知识;

4.了解流体力学、火灾动力学、建筑技术和安全工程学的基本知识,熟悉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各类火灾的特点及防治对策;

5.了解各类消防器材的功能、检验的过程,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构造原理和使用方法;

6.具备火场逃生能力和一定的应急救援能力,满足消防行业各用人单位的需求;

7.熟悉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

8.了解现代消防性能化设计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发展趋势;

9.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

12406

消防燃烧学

5

必考

笔试

005

12409

建筑防火

5

必考

笔试

12410

建筑防火

1

必考

实践

006

12411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

4

必考

笔试

12412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

2

必考

实践

007

13228

工业企业防火

5

必考

笔试

13229

工业企业防火

2

必考

实践

008

13226

建筑消防设施

6

必考

笔试

13227

建筑消防设施

1

必考

实践

009

12414

消防安全管理学

5

必考

笔试

12415

消防安全管理学

1

必考

实践

010

14431

消防工程综合实践

2

必考

实践

011

14441

消防制图

4

必考

实践

012

14111

人员疏散与救助

4

必考

实践

013

14136

森林草原防火

3

必考

实践

014

13959

矿井防火

3

必考

实践

015

13843

交通运输工具防火

3

必考

实践

016

14427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3

必考

实践

017

12398

消防基本技能

5

必考

实践

018

12418

消防工程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8门,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港澳台考生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
加考课程

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05679

宪法学

4

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4

00024

普通逻辑

4

港澳台考生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
加考课程

1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3

00031

心理学

4

4

00024

普通逻辑

4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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