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行政管理
- 专业代码
- 590206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湘潭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助学开考
- 开考地区
- 湖南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湖南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90206,由湘潭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湖南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助学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毛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思想道德与法治、管理学原理(初级)、政治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导论、电子政务概论、市政学、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湖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湖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具备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主要包括: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公共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3.具备从事各种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5.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课程设置如下表,必考课程为10门,学分为49分。选考门数不少于6门,学分不低于24分。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代码:590206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课 |
思政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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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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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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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 | 4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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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312 | 政治学概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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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0277 | 行政管理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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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672 | 公共政策导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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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3333 | 电子政务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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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34 | 电子政务概论(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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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292 | 市政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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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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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课 |
推荐 选考课 | 11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选考门数不 少于6门, 学分不低 于24 分。 |
12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
13 | 13428 |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 6 | |||
14 | 03349 |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 5 | |||
15 | 13136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 6 | |||
16 | 09265 | 公共安全管理 | 5 | |||
17 | 00288 | 社会调查方法 | 6 | |||
18 | 03573 | 老年社会工作 | 5 | |||
19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总学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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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考生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
毕业要求
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3分及以上,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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