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业代码
- 080901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工学-计算机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广西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西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0901,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西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计算机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高等数学(工本)、离散数学、数据结构与算法、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与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系统原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操作系统、Java语言程序设计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等岗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计算思维素养。主要包括: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典型方法和技术;
2.理解计算学科的基本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熟悉常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工具环境,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程序理解能力和设计能力;
3.具备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技术和工具解决计算机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技术,具有一定的工程意识,能够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岗位的工作需求;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发展动态、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
6.熟悉国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专业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5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公共课 |
6 | 02324 | 离散数学 | 4 | 公共课 |
7 | 13003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4 | 专业课 |
13004 | 数据结构与算法(实践) | 2 | 实践课 | |
8 | 13005 | 软件工程 | 3 | 专业课 |
13006 | 软件工程(实践) | 2 | 实践课 | |
9 | 13009 | 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 4 | 专业课 |
10 | 13011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 6 | 专业课 |
11 | 13013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4 | 专业课 |
1301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 2 | 实践课 | |
12 | 13015 | 计算机系统原理 | 4 | 专业课 |
13 | 13017 |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 6 | 专业课 |
14 | 13180 | 操作系统 | 4 | 专业课 |
15 | 13215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 3 | 专业课 |
13216 | Java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 1 | 实践课 | |
16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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