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成人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福建省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成人高考免考加分政策
成人高考免试入学及加分照顾政策
以下考生,可以加50分
经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证明体育成绩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上加50分,但最终是否被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
以下考生,可以加30分
经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体育成绩证明的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投档,但最终是否被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