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行政管理
- 专业代码
- 590206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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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90206,由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湖北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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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管理学原理(初级)》《政治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导论》《电子政务概论》《市政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社会调查分析与实践》《演讲与口才》《计算机应用基础》《企业管理概论》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6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主考学校:华中农业大学(助学)、湖北大学(社会、助学)、武汉科技大学(社会、助学)、湖北工业大学(助学)、湖北经济学院(助学)、武汉轻工大学(助学)、湖北师范大学(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湖北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2.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5.树立效率、创新、服务、公正、民主、法治等政府治理理念;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专科)专业代码:590206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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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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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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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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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312 | 政治学概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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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0277 | 行政管理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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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672 | 公共政策导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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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3333 | 电子政务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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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34 | 电子政务概论(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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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292 | 市政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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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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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8690 |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实践)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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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833 | 社会调查分析与实践(实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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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4634 | 演讲与口才 | 4 | 实践课程 |
14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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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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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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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4862 | 行政管理社会实践报告(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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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是为了实现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主要包括: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电子政务概论(实践)2学分、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实践)7学分、社会调查分析与实践6学分、演讲与口才4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学分、行政管理社会实践报告(实践)4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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