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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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工业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27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分管领导、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任副组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具体招生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3年(最短学习年限2.5年)
七、报考条件成人高考报考条件参照《202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机械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经管类: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药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中医文史类:汉语言文学。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浙江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浙江工业大学学士学位。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在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 年浙江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20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学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 学校按学分制收费,总学费按 75 学分计收。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理工类及药学专业:3960元/年,9900元/2.5年经管类及汉语言文学专业:3564元/年,8910元/2.5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 18 号联系电话:0571-88320197, 88320365, 88320108。
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www.sce.zjut.edu.cn。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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