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行政管理
- 专业代码
- 590206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河海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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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90206,由河海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管理学原理(初级)、政治学概论、电子政务概论、行政管理学、市政学、公共政策导论、公文写作与处理、大学语文、社会调查方法、管理心理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社区管理理论与实务、危机管理概论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 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 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公共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4)具备从事各种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专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 3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 4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
| 5 | 00312 | 政治学概论 | 6 | |
| 6 | 03334 | 电子政务概论(实践) | 2 | |
| 6 | 03333 | 电子政务概论 | 3 | |
| 7 | 00277 | 行政管理学 | 6 | |
| 8 | 00292 | 市政学 | 6 | |
| 9 | 13672 | 公共政策导论 | 6 | |
| 10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
| 11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
| 12 | 00288 | 社会调查方法 | 6 | |
| 13 | 00163 | 管理心理学 | 5 | |
| 14 | 13428 |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 6 | |
| 15 | 01679 | 社区管理理论与实务 | 6 | |
| 16 | 14355 | 危机管理概论 | 4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80学分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电子政务概论(2学分)。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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