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专业代码
- 082701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广西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广西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西自学考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2701,由广西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西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工艺学、食品工程、食品分析、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添加剂、食品保藏原理技术、食品感官评价技术、生物化学(食品工程)、有机化学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食品科研、生产、管理等领域从事食品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流通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要求掌握食品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以及食品科学、食品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食品生产及管理、分析检测、监督管理、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化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食品质量管理与控制等基本技能,具有常用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3.熟悉国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了解食品科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
5.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具有相应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6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4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公共课 |
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 | 实践课 | |
6 | 1317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 | 3 | 公共课 |
7 | 01965 | 食品标准与法规 | 3 | 专业课 |
8 | 02520 | 食品工艺学 | 6 | 专业课 |
9 | 03262 | 食品工程 | 4 | 专业课 |
03263 | 食品工程(实践) | 2 | 实践课 | |
10 | 03277 | 食品分析 | 3 | 专业课 |
03278 | 食品分析(实践) | 2 | 实践课 | |
11 | 03279 | 食品机械与设备 | 4 | 专业课 |
12 | 04175 | 食品添加剂 | 6 | 专业课 |
13 | 04991 | 食品保藏原理技术 | 5 | 专业课 |
14 | 08012 | 食品感官评价技术 | 5 | 专业课 |
11136 | 食品感官评价技术(实践) | 1 | 实践课 | |
15 | 14204 | 生物化学(食品工程) | 6 | 专业课 |
16 | 14591 | 有机化学 | 4 | 专业课 |
17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其它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应具有化学、微生物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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