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业代码
- 120206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上海师范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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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206,由上海师范大学等学校主考,是上海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上海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绩效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等。
人力资源是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资源,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人力资源管理向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本专业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发展学生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能力和自学能力为主,为社会培养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有自我发展潜力的新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在上海市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专业,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本科毕业证书与管理学学士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
上海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与技能,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熟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具有自我规划和学习的能力,能够在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作分析、员工招聘与选拔、员工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的基本要求为:
1.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定性与定量的人力资源管理分析方法;
4.具有较强的工作分析、员工招聘与选拔、员工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技能;
5.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6.具有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基础研究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共 基础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必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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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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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笔试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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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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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核心课 | 6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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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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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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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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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112 |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 5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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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3811 | 绩效管理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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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968 |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践) | 2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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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7 |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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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选考课 | 12 | 06091 | 薪酬管理 | 6 | 笔试 | 选 考 | 选考不少 于6门 课程, 不低于 26学分 |
13 | 06092 | 工作分析 | 4 | 笔试 | |||
14 | 14056 | 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 | 6 | 笔试 | |||
15 | 05962 | 招聘管理 | 4 | 笔试 | |||
16 | 00152 | 组织行为学 | 4 | 笔试 | |||
17 | 05969 | 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 5 | 笔试 | |||
18 | 05968 | 人才中介职业规范 | 5 | 笔试 | |||
19 | 03350 | 社会研究方法 | 4 | 笔试 | |||
| 20 | 14953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习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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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0222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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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79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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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本专业实行课程内实践考核的有:
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必考,采用机考形式,独立考核,记1学分;
2.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必考,采用机考形式,独立考核,记2学分。
本专业的综合实践考核包括: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习,不计学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2.毕业论文,不计学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其他必要的说明
1.毕业条件:获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本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管理学学士学位。由学校依据《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授予相应学位。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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