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业代码
- 120206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青岛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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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206,由青岛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山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想在山东通过自学考试攻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需要面对的核心考试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学原理(中级)、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薪酬管理、工作分析、绩效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中级)以及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专业培养目标
在培养方向上,该专业面向的是这样一类应用型专门人才: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些人才应具备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毕业后可进入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承担人员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专业基本要求
该专业对考生的学业要求覆盖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并强调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包含以下七个方面: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定性、定量分析的基本方法,具备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操作技能和管理实践能力;
3.具有一定的数学基础,能熟练使用相关办公、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
4.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
5.熟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7.具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该专业属于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必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学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各门课程考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某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即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按考试计划的规定,须完成15门考试课程(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依照考试计划取得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并达到规定学分,毕业环节及其它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审核符合毕业要求后,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达到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获得授予。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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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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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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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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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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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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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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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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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9 | 06091 | 薪酬管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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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6092 | 工作分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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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811 | 绩效管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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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967 |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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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8 |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3 | 14056 | 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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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104 | 人力资源管理(中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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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4112 |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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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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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学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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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一、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
(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1学分;
(2)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践),2学分。
二、实践性环节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规定,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三、对于同时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考生必须两部分都取得合格成绩,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考生须按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与答辩。
其它说明
1.笔试课程的教材信息,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内容为准;实践课程的教材信息,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内容为准。
2.有意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提前了解主考学校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
小编寄语:愿你带着坚持与热爱,在求学路上不断遇见更好的自己。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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