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小学教育
- 专业代码
- 040107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教育学-教育学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宁师范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广西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西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40107,由南宁师范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西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教育学-教育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小学创造教育、中外文学精读、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小学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研究方法、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小学生心理辅导、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具备从事小学教师职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意识,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要求掌握小学相关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儿童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小学教育领域教学和管理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主教模块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具有知识整合和跨学科教学能力;
2.了解小学教育和养成教育的特点,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工作的规律和基本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
3.热爱小学教育事业,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践行良好师德;
4.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能够给予适合的教育;
5.具有一定的教育问题意识和教育研究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
6.具有综合的人文与科学素养,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
专业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专业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4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4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
5 | 00466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专业课 | |
6 | 08329 | 小学创造教育 | 6 | 专业课 | |
7 | 08331 | 中外文学精读 | 5 | 专业课 | |
8 | 14444 | 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 5 | 专业课 | |
9 | 14445 | 小学教育管理 | 6 | 专业课 | |
14446 | 小学教育管理(实践) | 1 | 实践课 | ||
10 | 14448 | 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 5 | 专业课 | |
11 | 14449 | 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 | 6 | 专业课 | |
14450 | 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实践) | 1 | 实践课 | ||
12 | 14452 | 小学生心理辅导 | 5 | 专业课 | |
13 | 14454 | 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 2选1 | 6 | 专业课 |
14459 |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 | 6 | 专业课 | ||
14 | 14462 | 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 | 5 | 专业课 | |
14463 | 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实践) | 1 | 实践课 |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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